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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A之我在西部当巨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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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拿手招牌

后来的勇士队身上。

7秒内完成一次进攻,正是这种攻防转换速度,改变了所有人的认知。

呃......大概也就是这一两年吧。

大胡子的打法更倾向于内线的背打,合理得利用大屁股向内打。

怼你!怼你!怼死你!

这一掘屁股,孟俊明就是知道他要拉什么屎,一脸嫌弃的用手怼住,随着节奏慢慢向后退。

表面看孟俊明很瘦,但是架不住骨头有劲。

大胡子感到了后退的阻力。

运球速度很快,大胡子并没有着急,反而不时回头向篮下看去。

勇士队全员已经拉开,知道大胡子选择了单打。

因为主教练老尼尔森给他们的指令就是十秒内尽快结束进攻。

所以这个时间并不会太长。

孟俊明的想法很简单,在长中距离范围内,只要别给大胡子机会突入禁区,这家伙十有八九肯定要远程出手。

“砰!”

硬邦邦的打铁声传来出。

都不用卡曼这个地板流出手,马盖蒂直接抢下了篮板。

对于这种数据,卡曼想刷也不太容易刷到。

因为快船队别的不行,抢篮板很积极,这跟老邓利维的战术有很大关系。

快速反击,正是快船队的拿手招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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